居民楼断网20多天运营商却无法进场维修?物业这么说

时间:2024-03-02 16:38:23 文章来源:江南体育APP官方下载

  福州晋安区名桂佳园小区的居民反映,2023年12月份,他们所在的15号楼配电房发生火灾,大部分的网线都被烧,导致居民们停网了二十多天。

  调解小组了解到,15号楼共有200户居民,停网给他们的生活学习带来了不便。

  对此,15号楼其中一家网络运营商工作人员表示,消防认定还没做完,物业阻止他们进场修复网络。

  物业方表示,担心会再次发生火灾,于是要求网络运营商提供完善的维修方案,杜绝风险。

  物业方表示,运营商的设施安装不合理,带来了火灾隐患,现要求运营商调整方案。

  我们要求运营商提供三个方案,一是运营方案,二是这三个运营商在我们小区里面,我们物业公司对他们如何管理的管理方案,三是三个运营商的设备,在小区里面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划分方案,他就提供一个维修方案。

  为了推进事情的尽快处理,调解小组协调各方,坐下来调解。随后,运营商方面提出之后的网线安装,采用无电源的方式,避免安全隐患。

  物业方表示,此前他们为了可以提前恢复居民们的用电,进入了配电房做维修,这导致消防部门无法作出认定。

  事故责任认定书要一个多月,业主不可能一个多月没有电,我们没网络还能生活,没有电怎么生活,当时我把这个情况也告诉给三大运营商了,电路在配电间里面,人一进去现场就等于破坏了,所以消防部门后面说没办法做鉴定,在这样的情况下,他们三大运营商就是不理我们。

  社区方面也证实,消防部门已无法作出认定。而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,运营商无法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,这笔钱只能先由物业来垫付。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,物业方提出要先与运营商约法三章。

  首先我们要明确出具这个(些)方案的目的是什么,到底是为了撇清责任,还是为了彻底保障我们居民用网络的安全,如果说是运营商已经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,已经提供对应的设计的具体方案,那么我们应当按照相应的设计的具体方案进行实施工程,如果没有说明(方案)有重大缺陷的情况下,说物业不同意,就拒绝相应地施工队进行实施工程,那么就直接影响到咱们居民用网络的情况,我认为这个显然是不太合理的,小区居民最终可以起诉到法院,首先设备是属于小区居民公共设备,它的服务对象就是小区居民,小区居民既然拥有它的使用权,就有权要求相应地设备厂家及物业,来进行一定地维护已经相应地管理,如果说他们没尽到相应的职责的话,能要求他们履行相应地合同义务及法律义务,小区居民如果说要起诉的话,起诉的对象是物业,还是连运营商一起起诉,这要看不作为的主体,是哪一个主体,如果说社区物业有阻止相应的行为的话,我们就起诉社区物业,如果说是通讯厂家(运营商)不作为的话,我们大家可以起诉相应的厂家(运营商)。